因工作需要,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6名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。
2.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强。
3. 具有苍南县常住户口,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(1983年3月至2000年3月出生);
4.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退伍军人、掌握驾驶技能者适当放宽条件。
5.身心健康,体貌端正。
6.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。
二、具体岗位及要求
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附后。
三、招聘事项
1.报名时间: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5日。
2.报名材料: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口簿、其他相关证书(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3份)以及单寸免冠照片3张。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、材料不实的,经查实,一律取消录用资格。
3.报名地点:详见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表
4.注意事项:报名人员需到报名地点填写《苍南县公安局招录辅警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经资格审查同意并报公安局统一审批后,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及考试项目另行通知。
四、招聘程序
1.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后择优录取。
2.拟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,并试用两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,不胜任岗位、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录用资格。
单位 |
岗位 |
人数 |
性别 |
相关要求 |
报名地点 |
灵溪中心派出所 |
执勤辅警 |
16 |
男性 |
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|
灵溪中心派出所A307室(灵溪镇玉苍路673-685号),联系人:曹警官,68802817 |